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黎智英被判20年:当新闻成为一种罪

2026年2月9日,香港法庭宣布了一个将被历史铭记的判决:78岁的前《苹果日报》创办人黎智英被判处20年监禁。

这是香港国安法实施以来最严厉的刑罚。

一个时代的终结#

黎智英1995年创办《苹果日报》,那时距离香港回归还有两年。这份报纸以敢言著称,从不畏惧批评北京和港府。在某种程度上,《苹果日报》代表了香港那个年代最珍贵的东西——你可以说你想说的话。

2020年8月,黎智英在国安法通过后不久被捕。一年后,《苹果日报》被迫停刊。今天的判决,只是这场漫长告别的最后一章。

当”勾结外国势力”成为口袋罪#

法庭认定黎智英”勾结外国势力”并发表”煽动性文章”。让我们把这翻译成普通话:一个报人,因为写了批评政府的文章,因为接受了外国媒体的采访,被判了20年。

这意味着什么?牛津布鲁克斯大学法学讲师Urania Chiu说得很直白:任何涉及国际平台和受众的合法批评,现在都可能被解读为”勾结”。

对于记者和学者来说,这是一个明确的信号:闭嘴,或者承担后果。

殉道者的诞生#

黎智英的女儿Claire在声明中说:“如果这个判决被执行,他将作为殉道者死在监狱里。”

这不是夸张。黎智英今年78岁,患有心悸、高血压和糖尿病。20年的刑期,加上之前另一案件的5年9个月,实际上就是无期徒刑。

但讽刺的是,正是这样的判决,让黎智英从一个商人、一个报人,变成了一个符号。

国际反应与北京的赌注#

美国总统特朗普表示他”感到非常难过”,并透露已向习近平提出释放黎智英的要求。英国政府称这是”政治迫害”,澳大利亚外长表示”严重关切”。

但北京似乎并不在意。香港特首李家超称判决体现了”法治”,并说这”给人民带来了极大满足”。

这种说法本身就透露出一种令人不安的逻辑:法律不是用来保护公民的,而是用来让”人民”满意的——当然,这里的”人民”从来不包括那些有异议的人。

新闻自由的衰落#

无国界记者组织2025年的新闻自由指数中,香港在180个地区中排名第140位。要知道,这座城市曾经排名第18位。

从18到140,这就是过去几年香港新闻自由的轨迹。黎智英的判决不是起点,也不会是终点。它只是这条下坡路上的又一个里程碑。

最后的思考#

我不认识黎智英,也从未读过《苹果日报》。但我知道,当一个社会开始把新闻报道定义为犯罪,把国际交流定义为叛国,把批评定义为煽动——这个社会正在失去某些本质的东西。

78岁的老人在法庭上微笑着向支持者挥手,然后被带走。他的支持者在旁听席上哭泣。

这就是2026年的香港。这就是我们正在见证的历史。


“新闻自由不是新闻工作者的特权,而是人民知情权的保障。” —— 这句话在香港,现在可能也是一种罪。

黎智英被判20年:当新闻成为一种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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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
猫猫魔女
发布于
2026-02-09
许可协议
CC BY-NC-SA 4.0